几个女孩儿单独走夜路,还走的是山路。
一开始,少主人把她们当成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逃妾之类。
如今世道乱,这种事也比较多,寻常碰见,就只当不知道,但这会儿许薇姝露了一手,他们就很难不去关注,仔细一看,越发觉得这几个不是一般人。
“坐在左边的小姑娘显然是个丫鬟,不过看她行为举止,吃饭的动作,都和大家千金也相差不大。能用得起这样的丫鬟,非富即贵。”
这就不得不说,还是许薇姝的亲娘施燕会调、教人,不愧是世代书香世家出来的。
当年的国公府也的确富贵锦绣,养的丫鬟走出去都是富家千金的命。
“还有,她们的衣服明显不合身,应该是出来为了方便换上了旧衣,那个小娘子用的帕子,是上等的白叠布,绣花的手艺,应是京城如意坊,一块儿帕子少说五两银,她却用来擦灰,混不在意。”
旁边老掌柜笑道:“少主看得仔细,这几个确实是富贵人家出身,不说别的,就是那双手,寻常做活的人,也养护不出来,咱们别慢待了,好好护送她们主仆出山,结个善缘,以后说不得能用得上。”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醒,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只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绝活秘技,可这一手,对在山里行走的商队来说,简直是犹如天助。
这边一群人说话,不远处的山崖上,还有两个人从头看到尾,正好旁观了整出戏。
其中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略带了几分阴柔气息,大约二十五六岁,手中持刀,一直冷着一张脸,护在旁边闭目养神的青年身侧。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好像很年轻,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几许风霜,生得清俊非凡,脸色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明穿着雪白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相比于他孱弱的身体,气质到极佳,漆黑如墨的发,修长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神顿时绷紧,他穿着红色的棉衣,不大明显,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该是有伤。
病弱青年也睁开眼,却不曾想,两个人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四肢无力,神气不足,这女孩儿不会武功。”侍卫惊讶地一挑眉,扭头看了自家主人一眼。
病弱青年失笑:“世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奇人,何须惊奇?”
侍卫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他们去京城的话,咱们正好可以搭个便车。”
他已经侦查过,后面的货车并不算满,有缝隙,如果藏在里面,应该不会被察觉,而且,整个商队都没有高手,决不至于有刺客潜藏。
至于忽然冒出三个女子,似乎是变故,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路上被人追杀,他们都受了伤,主人身体又很不好,再加上挑食的毛病已经够得上折磨人,再不想办法回京,让他多少吃点儿东西,不被别人杀了,也得自己把自己给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