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马当活马医,听从达芬奇的命令,冢原铭史乖乖催动魔术回路里所剩无几的灼热力量。
随着冢原铭史的魔力流走,青蓝色的光辉仿佛驳杂的电流驰骋在卡尔胸口。血液构架起的纹路,便是魔力电流奔驰的跑道,埋刻在卡尔身体里的水晶碎片收到魔力的感召,碎裂的回路勉强充当起了扩散用的基点,把魔力的奔流疏导入卡尔那凝固的血液里。
原本就是用于治愈身体魔术阵,封印在小小的卡片里,不得不进行了缩减。举个例子,就好像手枪,没有见过那个手枪把子弹链披在身上的,因为手枪的射速无法消耗那么多子弹。也没见过加特林机枪用手枪弹夹的,就那么点子弹,根本不够打的。
同理,以冢原铭史那糟糕的魔术师素养,还能指望他使出什么厉害的治疗魔术吗?之前卡尔阻止冢原铭史用这张珍贵的治疗魔术卡的原因,也是知道以冢原铭史这张的魔力,根本无法拯救自己的身体。
他需要的,是更强力的治愈术。
并非魔术不能拯救卡尔,而是冢原铭史这个三流魔术师根本排不上用场。
然而,达芬奇做到了。
当然,他不懂魔术,身为科学家的他,对一切神秘学的东西都没有涉及。
卡尔和治愈术的矛盾是:治愈术太弱,无法治愈卡尔。
而冢原铭史和达芬奇那糟糕的魔道造诣也无法使用其他治愈术。
那么,只要改良这个治愈魔术不就好了吗?
以人体的穴位,融合水晶碎片上的魔术阵印,构架出一个最有效率的魔力流动轮回。在外部,则用血液继续搭建魔术阵
水晶魔术本身,达芬奇构建的法阵,人体的经脉,一共三重阵印叠加而成的,就是一个疗效不止三倍的强力治愈阵。
这是典型的科学家的思维。如果出现了人类用工具无法解决的事情,那么只要把工具改良到可以解决这件事就没问题了。
可是……这未免过于匪夷所思了。
如果是人类的话,绝对不可能做到,尤其是在这么短时间内,以一个科学家的身份,学会魔术。
达芬奇被作为英灵召唤,并非没有原因的。
这个人既没有优秀的武名,也没有传奇的神话,只是一个普通人,能响应圣杯的召唤,自然也有他自己的亮点。
保有技能。
这是达芬奇唯一能被称之为英灵的力量。
平心而论,达芬奇是个天才不假,但,这个世界的天才很多。
可即便如此,能比肩达芬奇的,却屈指可数。爱因斯坦专精物理学,爱迪生苦修发明创造,唯独达芬奇,精通的领域,简直可以达到的程度。
不仅仅是天资聪颖,更重要的是,这个天才无时无刻不在探求着这个未知的世界,绘画,建筑,雕塑,发明……他在多个领域里,均有建树,将自己的天才头发加以勤奋的钻研,最后获得的,是近乎等级的睿智,触类旁通就是来形容达芬奇的。
这个技能,就是将达芬奇一生的探求知识的里程全部概括而获得的技能,作为人类才能的极限,不,应该说,作为这件事的极限,达芬奇所获得的近乎宝具等级的力量。
他做的事情说来容易,他解析了冢原铭史的魔术扑克上的回路,诚然,他不懂魔术,但是他用机械学的原理,硬生生用图谱和文字,把魔术理解为类似电路板的结构,在短短一瞬间,用科学的方法迅速解明了这张扑克上面描绘的名为的新知识。
学习能力,这是达芬奇最为优秀的,也是唯一值得夸耀的能力。仅仅是一瞬间,就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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