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我藏得更深,但我的地位一定也更重,她如果曾经在他的心上,而我,却在他的灵魂里,不只是曾经。
我记起了何方说海誓山盟时的样子,但我却记不起他说的话语。我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秋夜,天上星星稀少,月光暗淡,我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下身是一条绿色裙子,挽着他的胳膊在卫生院后面的山路上漫步。夜凉如水,落叶在地上积成堆,一阵风吹来,它们便翻动飘舞,发出哗哗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自己孤单的身影,在这个秋夜里,显得无比的楚楚可怜。就在这时,他适时的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温度,让我由楚楚可怜变成楚楚动人。他对着我的耳边轻轻呢喃,我记不起一个字,却深切的记得他那时那刻所表达的全部爱意,那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交流,是血液和血液的融合,是心跟心的紧贴。我由此沉醉在一种大欢喜中,像是沉醉在一曲打动你心灵的乐曲里。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他,就像用照相机按下快门,从此留下你的样子,时间的流逝无法让它淡去,岁月的侵蚀无法让它消失。
何方经常来跟我聊天,仿佛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并不喜欢朋友这个词用在我们之间,但我仍觉得欣慰,我以为他之所以与我一见如故,也许正是心中还保留着爱我的气息,这是一种下意识的亲切,是自然而然的欢喜,就像大地渴求着春雨,就像草木见到了阳光。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醋意,我故意叫他讲述和罗婉相爱的故事,笑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充满好奇,又担心是否受得了他讲述时幸福的样子。
但他并不愿意讲,好像他根本就不想提起,也许他并不爱她,只是受不了她的纠缠,男人有时候傻得天真,心软得没有原则,一辈子的爱情也可以因为几滴眼泪,几抹笑容就付出,甚至一次夸奖,一次效劳就出卖,他们没有女人对爱情的洞察力,对真爱的孜孜以求,他们可以为了美色放弃灵魂的寻找,可以为了温柔放弃刻骨的陶醉。我为他感到不值,他走过太多的岔道,虽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失之交臂,但他先是错失在曾真的怀里,又掉进罗婉的网中,当有一天他明白,我才是他身上抽出的肋骨,才是他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他前世就已经认定的人,他是否会为曾经的选择感到痛苦悔恨呢?如果他是一把锁,而我就是那把开锁的钥匙,可他把它遗失了,于是找到了别的钥匙,那些钥匙占据了锁孔,无论怎么扭,也打不开他的心门,甚至因为扭得太重,断掉了,锁孔中插着断成半截的钥匙。而我来了,可却已经太迟,我无法再插进锁孔中,打开他心上的锁了。我感到惶恐,因为我是一把找到自己锁的钥匙,而他却是锁孔被人占据的那把锁。我只能绝望的站在旁边观看,看那些折断的钥匙骄傲的以正统自居,我甚至无法告诉他,我才是那把配他的钥匙。我只能以朋友的玩笑,不断的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来掩饰心头的落寞。也许我应该先寻找到打开我记忆闸门的钥匙,如果我们曾经的故事全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记起每一个点滴,每一个细节,我就知道怎么重新插进他的锁孔中,打开他的记忆,打开他的心门。
我因此对他的往事喜欢追根问底,可他是一个失忆的人,他能记得什么?也许他没有真正失忆,但我作为朋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他愿意跟我讲,自然什么都会跟我说,如果他其实连我也记得,却要假装忘记,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跟他正在聊天,一向严肃的他忽然说了一个笑话,逗得我开怀大笑,眼泪都差点流出来,正在这时,罗婉远远走来,一脸的不悦,说什么事这么开心?我说,开心就是开心,一定要有什么事吗?其实我听到她刚才嘟哝的一句话了,跟一个疯子也这么聊得来,这人是不是也疯了?我懒得理她,就装作没有听见,反正特立独行的人,在别人眼中都是疯子,天才也皆是疯子,美人也皆疯,你说我疯,你明目张胆的抢别人老公,难道不够疯吗?这时何方被同事叫走了,我便问她,你是怎么把何方抢到手的?我用一抢字,就像春秋笔法似的,暗含讽刺,可她却浑然不觉,还洋洋得意的讲起他们的故事来。
她说,我每天晚上都去相思520吃饭。终于有一天遇见了何方。你可以说我是在守株待兔,但我觉得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缘分的。没有道理他会不来。
那天晚上风雨萧萧,但饭店里开着空调,温暖如春。我要了两个菜,一瓶劲酒,独酌着,我其实知道,姐喝的不是酒,是孤独。他进来了,一个人。我想,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哈哈大笑,笑她用词的不伦不类,她横了我一眼,很是生气,我只得抑制笑声,请她继续讲下去),终于让我等到了他。我靠窗而坐着,看到他就坐在我的隔壁卡间。我按铃叫来服务员,轻声给他点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和一瓶他最喜欢喝的高档白酒,叫服务员直接送过去了。
酒菜上了,我听到他说,这不是我的。
是你的,一位小姐帮您点的。已经付帐了。
他很疑惑,站起来四处观望,想看看是哪一个帮他点的菜。但我坐在凳子上低着头,隔着隔板,他根本看不见我。我却看到了他,不禁想笑。
对不起,这菜我不能吃,你端下去吧。我听到他说。
可是都已经付帐了,而且也无法退。
既然已经付帐了,那随便你自己怎么处理吧。反正不明不白的东西,我不会吃的。
那放在这桌上,至于您吃不吃,是您自己的事情。
那服务员倒也有个性,似乎还有些生气,说完就走了。
我偷偷的瞧他脸上神色,见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看着一桌好菜,一瓶好酒,却不敢吃喝,不由得好笑。
我看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他桌前坐下,笑说:怎么,怕酒菜里有毒吗?
是你帮我叫的酒菜吗?
是啊,我请你吃,怎么样,合口味不?
谢谢。他说,却只吃自己点的菜。喝的也是一瓶普通白酒。
能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吗?我对他说。这是电视上常演的男人向美女搭讪的伎俩,只是我今天反其道而行,美女向男人搭讪了。
你不是早就认识我了吗?
这么说你记得我?
前几天你曾来病房看过我,还说是我妻子。
那这之前的事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我有些失望,原来他并不是假装失忆来骗人的,不过无所谓吧,男女之间从陌生人到相识相知相爱,这是最浪漫最美丽的一种体验,我虽然曾经体验过了,可是能再体验一次,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很多人的婚姻总会触礁,甚至沉船,只因为人会审美疲劳,会见异思迁,会越来越没有激情,一句话,当新鲜感失去了,就像花儿没了水分,会渐渐的枯萎,所以保持新鲜是相当重要的。现在,他的失忆能让我们重新体验一次全新的恋爱感觉,这何尝不是因祸得福呢?
我说好吧,那你就当我并不是你的妻子吧。我只是一个你萍水相逢的女人,就在今晚相遇,就在此刻相识。不介意请我喝一杯吗?
请坐,这酒菜可都是你点的,所以应该是你自己请自己。
我坐下来,笑说,放心吧,我不会赖账的。
于是我们开始吃喝起来,我知道自己虽称不上倾国倾城,却也是风情万种,陪他喝了几杯,言笑晏晏,红晕满颊,灯光之下自然是美艳不可方物的。他开始的时候,还非常沉默,似乎心情不好,但后来就渐渐的话多起来,气氛也热烈了许多,他有时候还偷偷的看我,似乎不好意思,似乎我真的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子。男人嘛,我知道,就是喜欢新鲜,所以不爱熟悉的人,却偏爱陌生的女子,有时候即使假装陌生,也能激荡起无限的激情。我有个朋友叫冼兰兰就曾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她的老公平时根本不碰她,对她冷漠疏远,却热衷于和网上陌生的女子打情骂俏。她于是想出了一个主意,注册了新的ID,取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昵称,加了老公为好友,主动找他谈,一来二去,两人就热络起来,老公于是约她见面,她欲迎还拒,只惹得他心痒难搔,终于他们约定在一个舞厅见面,她那天特意请人化了浓妆,简值就像换了一个人,在舞厅暧昧昏暗的霓虹灯下,老公硬是没认出她来。她发现平时连拉拉她手都心不甘情不愿的老公拥着她跳舞,激情澎湃,浪漫多情。跳罢舞,两人去开房,因为她掩饰得好,假装得好,又不许开灯,所以老公始终没有发现她就是他老婆。两人浪漫之后她就离开了,匆匆回家换回原来的样子,等老公回来,他依然回复平常的冷漠,爱理不理,稍问一句话都显得极其不耐烦。她好恨啊,同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只因为变得陌生了,他就如此激情万丈,爱不释手,可回到家,变成他的老婆,爱他体贴他,千依百顺,他却冷若冰霜,连正眼也不想瞧上你一眼。难道男人就是这么贱吗?第二天她提出离婚,并把昨晚他去了哪里与别的女子约会的事情说了出来,他又惊又怒,说她跟踪他,她不想解释,想了一夜,暗暗哭了一夜,全部都想通了,这样的男人没必要爱他一辈子。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何必?但我倒是能够理解男人,谁不喜欢美丽和新鲜呢?女人还不是三天两头换发型,换包包,衣服多到衣柜里挂不下,恨不能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穿的都不同。还不就是爱一个新鲜吗?谁都喜欢绽放的花朵,却不会爱那枯萎的花儿。就算是普通的青草吧,春天绿油油的草儿也比秋天枯黄的草儿可爱万倍。所以你自己要把自己变成黄脸婆的样子,穿得又土气又邋遢,说话办事俗不可耐,又怎能怪男人不喜欢呢?爱情是需要保鲜的,这保鲜就是保持美丽,让自己每天看起来都不同,都充满阳光般的灿烂,月亮般的柔软,花儿般的芳香。男人不是见异思迁,男人只是审美疲劳而已。
所以不管何方是真不记得我了,还是假装,我都无所谓。何必苦苦抓住曾经不放呢?曾经我们是恋人也好,夫妻也罢,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又如何呢?忘记曾经,新的开始只会更让人陶醉。
于是等我们喝完了那瓶酒,我便要求他送我回家。我们有些醉了,但只是微微的,头脑还清醒,心智还明白,而那天微醺,却让我们的心情都兴奋着,激昂着。我早就没有住在家里,而是自己在外面租了房,我爱清静,所以租房的地方有些偏。有不少抢包包的飞车党在那里出没。曾经有女生被人在那里打了闷棍。你问我为什么要选那样一个地方,不怕吗?说实话我不怕,没有人敢动我,你知道的。但这地方却有个好处,就是你可以装柔弱。不但女人可以装,男人也可以装。记得第一次和何方好,就是他说那地方危险,坚持要送我回家,我说不用,可他不,一副关心我的样子,其实藏着坏坏的想法,男人那点小心思,谁不知道呀?他们总以为我们女孩是好哄的傻瓜,其实他们自己才傻呢。那一次何方坚持把我送回家,可是却说一个人不敢出去了。我暗笑,说那容易,我送你出去吧。他说那你怎么进来呢?我可不放心让你一个人进来。我说我不怕的。他说你不怕我也不放心。若出了什么问题,我可百死莫赎了。我说你不就是想在这里睡吗?直说不就得了,扭扭捏捏的干嘛呀?说得他面红耳赤,倒不好意思起来。正是他的脸红让我对他心动难抑,不可自拔。
那天何方送我回家,到了门口就说要走,我说你敢一个人回去?他说我是男人,有什么好怕的?我说你以前不是说一个人害怕,不敢出去的吗?他说什么以前?我笑,我说你送我进去吧,看看我住的房间。他说好,进去后,不禁轻轻的咦了一声,我说你是不是觉得好熟悉?他说倒不是有熟悉的感觉,只是奇怪怎么相框里镶着我的相片?难道我真是你的老公?我说如果你喜欢这个身份,就这样认为也可以。如果你不喜欢突然冒出一个没留在记忆中的妻子,那我告诉你,我只是你的一个暗恋者,我暗暗的恋着你已经多年,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用阿紫的方式。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是爱你的。歌德说,我爱你,与你无涉。不管你对我有没有感觉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我的房子里却暖融融的,一束火红的玫瑰花摆在桌子上,在灯光下散发出清香。他问,谁送的?我说,反正不是你。他说当然不是我,我虽然失忆了,但却不是健忘。我一笑,进了卫生间洗澡,然后换了那套他曾经特别喜欢的红色睡衣,轻柔绵软,红得似火。他的眼睛开始迷离,酒醉加心醉,衣红映颊红,花香与人香,我知道,他已经在劫难逃。
罗婉讲完,得意的笑,好像她抢的人是我的老公似的。可我的心的确在痛,因为她抢的人,确实是属于我的。她把重逢的故事说得像《天龙八部》里的情节,编造得太明显了,我只是冷笑,不断的冷笑,终于笑出声来,笑出泪来,连绵不绝宛如扫射的机关枪声,又好似漆黑的夜空中阵阵枭鸣,她吃了一惊,然后逃也似的落荒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