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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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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谌下班就回来了,他和林森说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正好林森和曲谌说开了,本来打算介绍曲谌和方路认识,他们都是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没有正式见过面。

    但方路没有这个意思,哼笑一声:“得了吧,等你们能庆祝一周年再说。”显然还是记着他之前公布恋情给方路带来的麻烦。

    林森无奈,送方路离开。

    方路离开没多久,曲谌就回来了,林森开门时还有些惊讶:“这么早?”现在才六点半,下班时间京城的交通状况一向不佳,林森简直要怀疑曲谌是开飞车回来的。

    “今天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了,”曲谌进门,换了鞋揽着林森的腰进屋。

    “不错嘛!学会早退了!”林森满脸的赞赏。

    照理来说早退这种事不该被提倡,但曲谌一向是加班时间比休息时间多,工作在他的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大,这样不是不好,但林森不太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曲谌能将自己的脚步放缓一点,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林森对待事情的反应常常在曲谌的预料之外,曲谌早已习惯,如今听到林森这么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

    他无奈地笑了下,拍拍林森的头:“要换衣服吗?”

    林森有时候会很奇怪,为什么曲谌总喜欢摸他的脑袋,在他看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身高差比较大的情侣身上,但他身高一米七八,并不比曲谌矮多少。

    于是林森捂着头有点炸毛:“别老摸我头发,今天刚做的发型!”

    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着林森的面脱掉衬衫,他肌肉紧实的身体暴露在林森面前,林森靠着墙抱胸站着,看得目不转睛。他很喜欢曲谌的身体,恨不得将其据为己有,但他总不能跟曲谌换个头,只能自己练。从剧组回来这半个月,他每天都会在健身房里待一个小时以上,勉强让肚子不再是一块肌肉的样子,恢复到四块腹肌还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

    曲谌练得还没有林森多,他每天也就在跑步机上跑半个小时步,偶尔工作应酬时打一次高尔夫,一个月去游一次泳,差不多就是他的运动量,但身材却偏偏保持得很好。

    林森说起时难免有些羡慕嫉妒,曲谌听得眉眼都舒展开,语气中隐隐带了一丝得意:“这是天生的。”

    这话说得真欠揍!让人恨不得咬他,林森也真的扑上去咬了,只是到最后瘫倒在床上没力气的还是他。

    结束之后,曲谌还咬着林森的耳垂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运动。”

    曲谌换好了衣服,将钱包钥匙装进口袋里,看向林森:“走吗?”

    他们一起出门,进电梯前为免被人发现,林森戴上了墨镜和口罩。

    电梯里果然有人,亲密相拥的男女,林森对他们有点印象,似乎是楼上住着的夫妻。

    林森住进来之后,和他们碰到过很多次,林森的伪装在他们面前毫无意义,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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