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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霓裳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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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李括见着好友的狼狈模样,强忍住笑意,轻咳道:“嗯,那我们这就进城吧。我们最好赶在晌午前抵达丹凤门,这样也好与无罪他们汇合。”

    张延基连连称是,一边吩咐小娥准备马匹一边换上了短打常服。

    一个月来,李括的心情很是不错。南大哥在得知他要参加马球比赛后,非常豪爽的将一匹突厥种青骢马赠予了他。由于这匹马毛色青灰相间,神态优雅脱俗,故而李括给它起了个很儒雅的名字--清风。

    李括将缰绳从马棚木杆上方解下来,清风便打着响鼻来到主人面前,半是撒娇的吐着泡沫舔着少年的左手。李括爱怜的抚摸着清风的鬃毛,轻拍了几下以示奖励,清风满意的抖了抖鬃毛,长鸣一声。

    张延基好笑道:“都说好马通人性,我看清风已经和你人马合一了,怕是除了你,谁也休想骑在它身上。”

    清风好似听懂了张延基的话,有些愤怒的朝张延基迈了几方碎步,从鼻孔中喷出几缕白色水雾,发出嗡嗡的鸣响。

    张延基下意识的朝后退了几步道:“你看,你看。这畜生真听得懂人话哩。”

    李括摊了摊手道:“你跟匹马驹较什么劲,赶快与我进城吧。”

    张延基耸了耸肩也就不再言语,从马房中牵出那匹挚爱的大黑马,轻巧一跳便跃至马背。

    “括儿哥,你说是你的清风快呢,还是我的霹雳快?”

    “比比不就知道了?”

    张家田庄外,只见一青一墨两点润色隐隐遁逝于玄青色的天际处,扬起黄沙滚滚。

    击鞠又称击球,马球,在本朝很是流行。(注1)由于承袭了前隋的文化,盛唐时期民风开放,举国尚武。即便是诵读经史的读书人,也略懂骑射。在这种文化大背景下,马球无可非议的成为了与斗基,步鞠齐名的三大流行运动之一。斗基无非贵贱,多是百姓的自娱之举;步鞠则是一种社会底层流行的运动。而马球则是真正被上层社会接受的唯一运动。试想,打马球获得好成绩的前提便是拥有一匹良驹,而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苦哈哈们又从何处觅得一匹好马呢?

    李括,张延基来到胜业坊时已近正午时分,匆匆将马匹交给迎上前来的小二喂食看管,二人阔步迈入了安兴客栈。此次参与的马球赛采用的是八人双门制,即每队八人,全场四十分钟,进球多者获胜。当今皇帝陛下神武天纵,圣策风行,酷爱马球运动并将其作为军队训练课目之一。此番侍奉贵妃娘娘生辰,皇帝陛下龙颜大悦决定举办一场马球比赛为娘娘庆生。于是,跟随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回京述职的牙兵便与国子监众贡生相约于兴庆宫为陛下、娘娘献上一场马球赛。

    除了李括,张延基二人,国子队还有裴行辰、陈润之等一干世家子弟。一行人相约于胜业坊安兴客栈共进午餐,之后一齐入宫。二人在小二的引领下,左闪右拐终于在二楼一角处看到了其余六人。拱手抱歉后,二人便在众人敦促下入席赴宴。许是太兴奋的缘故,这些平时之乎者也不离口的公子哥此时正阔谈战术策略,一桌珍馐美味却几乎无人问津。见人已到齐,陈润之将手朝下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待嘈杂声响渐渐消去,陈润之清了清嗓子道:“此番吾等参赛乃是代表国子监,代表读书人。虽然对手是纵横漠北的河西牙兵,但我们绝不能给天下读书人丢了脸!”见没有人异议,陈润之满意的点了点头道:“现在我便将最后的人员位置确定一下。李括,裴行辰你们继续担任边将。何睿、曹羽、俞冬维和我司职中郎,张延基和戴锦杰则改打后衙尉。(注2)可有什么意见?”

    张延基方欲起身据理力争,却被李括狠狠的压住了肩膀。朝陈润之拱了拱手,李括笑道:“但凭润之兄做主,这场比赛我们定要齐心协力,劲往一处使!”

    注1:击鞠:即马球。唐时非常流行。我这里特意描写一下。这场马球比赛,可是和小七将来发展有关的哦。

    注2:嗯,这组词是我仿制现代足球起的类似于前锋,中场,后卫的名字。实在查不到,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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