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听说有人想住进雷公庙,特意过来了一趟。
见王维安身体残疾,身边跟着一条狗,一看就是个可怜人,所以村长起了善心,同意让王维安住在这里,不过平时要负责打扫雷公庙。
王维安和苟得住就这样在雷公庙里住了下来,平日里王维安打坐修炼,苟得住就整天在外面疯。
甚至它还和王维安软磨硬泡了一个月,非要让王维安给它买个手机,说是这样以后王维安就不用担心它走丢了。
王维安会担心它走丢吗?这种到处惹是生非的狗,丢了最好。
按理说,一条狗也就能活十几年,苟得住自从跟着王维安已经五年了,前面不知道流浪了几年,反正现在是看不出有一丝老态。
也许是吃了妖族血肉的缘故,苟得住不仅看不出老态,甚至可以说是精力旺盛,整天在外面晃悠,脖子上的布袋子总是鼓鼓囊囊的,连王维安也不清楚里面都装了些什么。
雷公庙的香火说不上旺,村民们路过的时候都会来烧一炷香,但很少有特意过来的。
时间长了,村民们和王维安渐渐的熟络起来,经常有村民特意来给王维安送一些吃的穿的。
为了不让村民受到惊吓,王维安多次警告苟得住,不许在村民面前说话,苟得住倒也上道,在村民面前就是一只听话的狗狗。
自从前几年妖族到处掳掠人类,余立军担心外面不安全,便回了老家。
他认识王维安,所以不会像其他村民一样将他当成无家可的流浪汉。
闲来无事的时候,余立军会来找王维安在棋盘上拼杀一番,也会时不时邀请他去自己家吃顿饭。
苟得住最喜欢余立军来雷公庙,用它的眼光看,这个人族挺上道,每次来都给自己带好吃的肉骨头。
王维安就在这样轻松的日子里过了几年,直到2030年2月的一天,宁静被打破了。
自从特一处改制之后,林泉便被调去了军方任职,这次他给王维安打了一通电话。
“王前辈,我们得到消息,Y市那边有个小村庄疑似遭到了妖族的袭击,边境那边有几个小国总是蹦跶,军方暂时顾不上Y市那边,我想麻烦您去看一看。”
林泉说的小村庄,王维安查了一下,距离自己只有不到一百公里,没想到居然有妖族出没,是应该去看一看。
一刻也不耽搁,王维安找了一个村民借了一辆摩托车就准备出发,四下里却找不到苟得住。
打了个电话给苟得住,没过十分钟,一道火红的身影就一溜烟的跑了过来。
“你这大红袄子哪来的?”王维安看着苟得住身上穿的大红棉袄,心中十分好奇。
“大哥,我帅吗?”苟得住一脸贱样,“李寡妇给我做的,李寡妇你知道吗?就是那个四十多岁的,那个腿哟,真是……”
“行了,没时间跟你啰嗦,上车!”王维安打断了苟得住的废话,一条狗居然对一个寡妇评头论足,这真是…狗心长歪了。
苟得住嗖的一下窜上摩托车后座,掏出布袋子里的墨镜戴在脸上:“大哥,我们去哪?”
“杀妖!”
“芜湖…杀妖去咯…”苟得住两只前爪抱着王维安的腰,身上穿着大红棉袄,不注意看还以为摩托车后面坐了个半大的孩子。
2月的风还是很冷的,偶尔还夹杂着几片雪花,饶是王维安也不敢将摩托车开的太快,加上乡镇道路不太好走,一人一狗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抵达目的地。
这个村子不大,甚至都称不上是村子,一共也就十几户人家。
明明是大中午,这里却见不到一个人影,王维安只看到几只野狗在村子里晃荡。
“有古怪!”
王维安向前迈步,想进一步查看一下,却发现身边的苟得住抖得像筛糠一样。
“你怎么回事?穿着棉袄还这么冷?”
“大…大…大哥,我不…不冷啊,我就是感觉这地方有点危…危险,情不自禁的抖…抖。”苟得住话都说不利索,眼看着又要被吓尿了。
“看你这点出息,平日我教你修炼之法你不学,现在知道怕了?”王维安恨铁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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